Wednesday 22 May 2013

收购程序,知多少?(完)

继上一篇,笔者描述了整个收购过程后,这一篇主要是解开股东脑海里各式各样的问号。如果能了解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以及股东们的权利,那么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,又或者从中可以获取一些盈利。

迷思3:如果收购者开出的第一个价钱低过你的本钱,怎么办?

在这个情况,股东最重要保持冷静。举个例子,某间公司之前开出的第一收购价是RM 4.20,如果你买的价钱是在RM 4.30-4.50之间,心里一定很纳闷,要收购却又低过你买的价钱。结果当市价跑到RM 4.50,这个时候你就会想,要把握好机会,没亏钱就应该放手了,反正收购在RM4.20,早些走总好过RM 4.20卖给他。结果卖了之后,价钱调整到RM 5.00!

那么如何避免那样的悲剧发生呢?建议小股东们可以去参考 Minority Shareholder Watchdog Group (http://www.mswg.org.my/web/)的网站,他们会以考量小股东的利益为优先,做出有公信力的报告,以确保此收购计划的公平与合理。另一方面,在收购条规里也注明了,一旦收购单位在收购过程里买超过收购价,收购单位就必须立刻公开宣布提高收购的价钱,所以也可以注意交易量和价钱。


迷思4:如果股东接受了第一收购价,收购者接着再提高,怎么办?

根据收购条例,所有接受收购的股东都会获得最后的收购价。如果在早期就把股份转了给收购者,万一收购失败,收购者只会在收购结束后的十四天内还回股份给股东,到时候价钱的波动难免为股东带来威胁和不安。不过,收购者只能够在第46天或之前更改收购价。

迷思5:如果这次全面收购失败,短期还会再次献购吗?

当收购失败之后,收购者在十二个月內不能再提出另一项收购,也不能增持以至抵触强制性的收购(mandatory offer)。除此之外,如果该收购者拥有超过48%的股份(但少过50%),他也不能再买进任何的股份。

迷思6: 成功进行全面收购后

当收购宣布为无条件(Unconditional)时,收购者必须在十天内把钱付给已接受的股东,如果过了宣布后才接受,那么收购者在收到后的十天,必须付钱。如果该项收购涉及到股票,那么就必须在十四天内完成。

迷思7:独立顾问报告

在2012年11月1日开始,增加了一个很重要的新条例,除了强制性收购(Mandatory Offer),所有的独立顾问报告里都必须为"合理"(Reasonable)和"公平"(Fair)做出评估。

条例里已经注明了:

如果建议价高过市价和价值(Value),才能评估为“公平”
如果建议价高过市价,低过价值(Value),就被列为“不公平”

那么“合理”的因素就包括:
a. 收购者是否有能力和其他股东们通过特别议案或控制该公司的资产
b.任何其他大股东的意愿
c.该公司股票的流动性(liquidity)
d.如果收购不成功导致价钱的变动
e.其他竞争收购单位的开价

这就是为什么近期的收购都流行着一股合理但不公平的风波。

笔者认为,当我们在玩着一个游戏时,最重要就是去揣摩和清楚知道游戏规则,当你了解的越多,最越能做出理智型的决定,避免导致不必要的损失。希望这部分的资料能够让读者更有收购过程的概念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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